誰是立法的得益者?三談冷靜期

如果有閱讀敝人每月寫的這篇編者話習慣的讀者,應不難發覺我寫來寫去,不管主題為何,重點其實都是講來講去三幅被的。沒錯,我真的是講來講去三幅被的。因為重要的東西不單只要重複去提,更要不斷的提、不斷的探討。其他不太重要的話題,大可留待豬朋狗友出來吹水發噏風時講;或對著一些你不想和他講,但又迫於無奈要和他應酬的人時,用來 Kill time 時講。一本刊物的編者話,本來就應該很大程度地反映主導這本雜誌的人(一般正常情況應該是編輯)對相關該刊物內容的,或不相關該刊物內容,但就其關心的事和物的態度和價值觀。

真正能惹起我關心的問題其實不是太多,來來去去都不外是教育、事物的本質(即學會問為甚麼)、正確的價值觀,還有居住和公義等問題。今次再談冷靜期的立法,就是想探討一些法例的本質,和這些法例的制定者真正關心的到底是甚麼。

已分別在多期編者話內談過設立強制性冷靜期不單未必能真正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無助於鉗制那佔小數的無良奸商之餘,反為大多數的殷實經營者帶來額外成本及行政工作增加的可能性。

那為何有不少法例制定者(某些官員和議員)仍堅持認為有立法的需要呢?難道真的是眾人皆醉我獨醒,你和我能想到的問題,我們的高官和議員們就偏偏想不到?那當然不是,當中自有其不可告人(不想告人)的原因存在。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除了我們關注的強制冷靜期立法外,其實還有其他許多同樣是無必要立的、甚至是不該立的、又或者立了亦冇用的法,同樣統統照立、統統照通過。這些法例和政策都有相同特色─就是不去面對問題的癥結(通常是不敢打老虎)、不去解決真正的問題,而是 Sidetrack 你的注意力到別處,繼而整色整水,讓你以為他們已做了嘢,好像已盡了力去幫你、去保護你,儘管其實到頭來甚麼都沒幫到你。

遠的不說,近期正在立法或即將立法的類似案例就有:最低工資和停車熄匙。我試來簡單拆解一下這些法例當中的關子和大家探討探討。

先拿最低工資為例。這條法例提倡的精神是保障低收入階層的市民,在付出勞力工作之後,能得到最基本(起碼足以生活、養家)的合理收入。從立法精神的角度來看,立法動機和理據的道德位置非常非常之高,基本上持反對意見的人就很容易會被負面標籤,不但不易取得支持,甚至會惹來嚴厲批評。單單這一點,就已決定了這法例一定會被通過。

不管政客們內心想法如何,他們絕大部分不會有 Guts 去冒得罪打工階層(即最大票源)的風險而去反對這種燙手法例;即使有 Guts 的,亦不見得有幾人能有智慧提出夠 Convincing 的理據;又即使有智慧去想出夠 Convincing 的理據或解決方向,但又會由於牽涉的政策及基礎改變更多更複雜了、影響到現有的最大既得利益者而使阻力更大了,即是說這條路實在太難行了,加上又有失去道德高地的風險,倒不如犧牲那些無力反抗者(例如中小企)的利益,去支持一條表面堂堂皇皇、立了也沒實際作用的偽法例吧。極其量整色整水─一方面支持法例通過,一方面說:「我們已盡了最大努力,盡量爭取對業界影響減至最少了……」

只談法例精神與道德,已得出結論了─低下階層確實是要得到保障與照顧的,但我們有考究過為甚麼方法就是要朝規定最低工資方向立法呢?從果索因,明顯是因為大家認為僱主太無良了,給基層工人的待遇實在太低太離譜了。你們真的這樣認為嗎?相信真的這樣認為的人,會覺得僱主即使有能力,亦不會願意照顧員工、不願意與他們分享成果,所以只願意給予員工們很微薄的薪金。但如果嘗試用同一邏輯去推斷,這些僱主一定是很願意照顧業主、很願意與地產商分身家,所以非常願意給他們奉獻很豐厚,甚至很離譜的租金了。

但實情又真的是這樣嗎?這樣立法又真的有用嗎?弱勢的一群從此就可以脫貧了嗎?

實情不是這樣的。實情是社會是很現實的、實情是有議價能力的人自會取得優勢、實情是絕大部分僱主並無這種優勢─在經營一門生意所必需的元素如資金、場地(商舖或 Office)、核心技術人員等方面,大多數僱主都是沒太大議價能力的。那誰最有優勢呢?倒後 40 字再讀一遍便知道,是掌握資金的、掌握物業的和掌握核心技術的人。做生意是要計數的,當形勢(那些必需的元素)「被人強」的時候,便不得不付出高昂的成本去換取,你要維持生計、要控制收支平衡,便唯有向形勢比你弱的人身上打算,這便是現實。有人會問這樣道德嗎?但在生意賺蝕的面前,你又道德得起嗎?

這樣立法有效嗎?我相信這種偽法例是沒有效的。即使有,也只會是一點點,那些規規矩矩的、沒有大堆軍師度橋的、賺點蠅頭小利的中小企,便唯有乖乖就範。至於那些有大把會計、財務和法律專才團隊坐陣的大財團和唯利是圖的真正奸商,自然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種偽法例是吹佢哋唔漲的,反而可預計會引發大量工種外判和自僱人士的湧現(香港最大的、最多軍師的僱主─政府,其實早就帶頭外判不少工作去逃避責任和減省支出了,管你外判公司如何刻薄員工,起碼表面上這已不是他們的錯了)。到時,原本月薪 4,500 圓,在餐廳後巷洗碗的四嬸,便會搖身一變成為「四嬸專業食具清潔有限公司」,同樣以每月 4,500圓的收費,承包了這餐廳的「洗碗業務」(變成了 B to B),繼續每天在後巷洗碗。所不同的是,四嬸以後每月便要自行填報和繳交強積金,還有每年要自掏腰包到油麻地天橋底找個專門幫人報稅的阿伯幫手填寫利得稅報稅表。這種法例幫得了她嗎?

回說我們馬上要面對的商品說明條例修訂中的強制性冷靜期,其立法的效果和結果與最低工資立法是一樣的。就是立了一條看似保障消費者的法,顯示立法者愛民之心,但其實這法卻並不能真正保障到消費者,搞不好更減低了真正奸商的風險成本(作奸犯科的後果:大不了是回水)。最後輸的,將會又是那些規規矩矩、老老實實經營的中小企。那誰在這冷靜期立法遊戲上贏了、抽到了水?我還要說下去嗎?

有人會說內地和很多國家也有最低工資和消費冷靜期等法例啊,香港又不是先例……國內有的、外國有的就一定是好東西嗎?難道你以為外國的那些政客會比較有良心嗎?唉……別再做愚民,做隻貓、做隻狗不做愚民……

那會有可以真正保障到消費者的方法嗎?當然有,而且很多。不過今期我已冇位寫了。

強制冷靜期──「港孩」式教養方法

這兩日有兩則新聞吸引了我的注意。這兩則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新聞,但當中卻有著相同的啟示。

新聞 1──「港孩嬌生慣養 易有情緒病」
「據香港健康情緒中心表示,香港嬌生慣養的孩子近年由一成增加至三成,這些嬌養的『港孩』因為被父母過分寵愛,欠缺自我照顧能力,長大後會較易有情緒病。『港孩』的家長則大多只著重孩童的學習能力,而不太關心他們的自理能力,有學生讀至小六仍不懂自己洗澡和綁鞋帶,家長甚至買鞋時只選購有魔術貼的鞋來遷就他們。有踏入青春期的『港孩』雖期待獨立,但又缺乏能力而導致情緒低落;更有年逾 30 的成年『港孩』,不懂處理人際關係,遇上問題只懂向母親求助,結果患上焦慮症。香港健康情緒中心呼籲家長不要過分保護子女,要讓他們嘗試獨立,例如要求做簡單家務,讓他們有機會面對挫折……」(編按:這呼籲也太他媽的過分保護兼含蓄了吧?大佬,請問做簡單家務能讓他們面對甚麼挫折呀?!)

這則新聞令我想起去年出版的一本叫《港孩》的書。書中提到所謂的「港孩」,普遍有以下特徵:
*外表早熟,心智遲熟。
*很喜歡玩,但無甚興趣。
*對大部分事情最普遍的反應是沒有反應。
*擅於「看見」,不擅「閱讀」;擅於「收聽」,但從不「理解」。
*渴望被注意,但又沒有面對群眾的信心。
*甚麼都不在乎、不介懷、不思考、不要求,典型答案是:不知道。
*沒有責任感,沒有自理能力,同時也沒甚麼好奇心和欲望。
*不珍惜學習,不嚮往長大,不怕悶,只怕辛苦。
*精於計算結果,毫不享受過程。
*本性善良,不吃人間煙火,當然也未經任何苦楚及傷害。

雖然並不見得所有香港兒童皆是如此,但不能不同意以上特點確實描繪了今日不少「港孩」的真實模樣吧。書中更直指引致問題「港孩」出現的主因非出於孩子本身,而是因為有那些為了與別人比較的、為了表現自己付出了大愛的,而不是懂得真正如何去愛護孩子的「問題父母」。如新聞述,這些父母會給孩子最好的「保護」、最好的「照顧」、最好的物質、學習最多的武藝、拿最多的證書,更會提供最好的「7 日 24 小時全套起居服務」。算是廿四孝父母了吧?

但這就是真正的愛護、是真正的育兒嗎?還是其實在討好孩子、其實想炫耀於人前呢?

所謂「養不教,父之過;教不賢,師之惰」。今天的父母誰不為工作疲於奔命?孩子沒教好,專責教育的老師責任不是更大嗎?這個說法我倒是部分贊同的。但老師的失責主要不在於未能作育成才(那是完成過程但未能達至預期目標而已),錯是錯在根本─錯在腰板不夠硬(根本沒腰板的又另計)。錯在與問題家長、與問題制度同流合污。

老師們會怕他教出來的孩子將來不成器嗎?試問有幾個老師會於2、30年後,仍會知道、仍會去管多年來數以千計的「工作成果」今天是個甚麼模樣?那他們怕甚麼?其實也很多的:他們要怕被學生家長投訴、要怕未達校長定的指標、要怕辦學經費不足、要怕收生不足、要怕被殺校……但誰會怕你的孩子變不變「港孩」?誰有那麼多閒暇,又有那多管閒事的勇氣去挑戰今天那亂七八糟的教育制度?你工作很忙嗎?Sorry,老師的工作也是很忙的!

有如此父母便會有如此孩子,以此類推,舉一反三,不難理解下一宗新聞帶出的啟示。

新聞 2──「議員倡所有預繳式消費設強制冷靜期」
「星期日,20 多名政黨成員遊行至政府總部,要求應立法將強制性冷靜期擴展至包括美容、纖體、瑜珈及健身等所有預繳式消費服務行業。該政黨的立法會議員指,近年本港針對預繳式消費的投訴增加,大多涉及美容、纖體、瑜珈及健身等行業;消費者被騙的新聞屢見不鮮,但至今仍然欠缺規管服務業不良營商手法的法例。部分不法商人更看準法例的灰色地帶,欺騙手法層出不窮,令人防不勝防,政府有必要堵塞漏洞。而政府就修訂商品說明條例的諮詢文件中,只把時光共享式旅遊會籍,及非預約式上門的推銷交易設立 7 日強制冷靜期,而其他大部分涉及預繳式消費的未有包括在內,不足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該政黨的區議員補充指,曾接獲逾千宗有關預繳式消費的投訴,涉及多個行業,包括電訊、美容、瑜珈及健身中心等。部分個案更是投訴無門,警方普遍以商業糾紛為由拒絕受理,受害人最後都要付清所有款項。」

能從以上兩宗新聞看出共通點嗎?今次消費者變成「港孩」了,而議員則變成了「問題父母」。

不想被誤會為要與消費者對立;也不是要為美容行業說項,但不得不說,強加冷靜期於美容業,不單一定不能有效解決議員們提出的有關問題,更只會令面對繁重行政工作(MPF 的計算、馬上開始的最低工資計算,和一定會隨之出現的最高工時計算,再加上如果實行強制冷靜期所帶來的各種會計和退款手續)和經營成本日重而艱苦掙扎的中小型美容院百上添斤,迫使其被淘汰,到時便會有更多的投訴,亦會有更多敗於制度下的殷實商人被標籤為夾帶私逃的奸商。但當然,這會是一些大集團所樂見的。至於冷靜期為何不能奏效,我於 135 期的編者話已經寫得清清楚楚了,請自行翻看,不再贅;反正曾聽過我分析原委的傳媒記者,無不認同有關觀點。

我常強調我只是個普通人,並不比別人聰明。那你認為我所說的,其他人(包括聰明尊貴的議員)都沒想到嗎?但現實的問題是現在父母要「照顧」、要「保護」他們的孩子,其他人我不管。出發點也許是善良的,但當中可真沒有討好和炫耀的成分?法例成效如何可是後話了,立竿見影的 Message 是:孩子們,你看我是多麼的愛護你們啊!

任何事情,平衡和公平是很重要的。有一日,當你見到麥太喺度教麥兜……

麥太:「麥兜呀,你以後可以隨便放心買嘢喇,因為即使你喺清醒自願嘅情況下作出任何商業決定,都可以喺 7 日內唔需要任何理由提出反悔,仲係一毫子都唔使俾𠻹!」
麥兜:「阿媽呀,點解咁筍嘅?」
麥太:「點解?阿媽𡃶你囉!阿媽保護你囉!咁你鍾唔鍾意阿媽定嘅呢個新規矩吖?你話阿媽好唔好人吖?」
麥兜:「鍾意定啦!阿媽好嘢!阿媽萬歲!不過阿媽呀,如果賣嘢俾我嗰個人係搵我笨嘅呢,咁反悔退錢吖?定報警拉佢呀?」
麥太:「乜你咁蠢㗎!仲使我教,有錢退梗係退錢算啦。你去報警,啲警察都費鬼事理呢啲嘢㗎啦!」
麥兜:「但係佢明明係搵我笨噃,犯法喎!咁都唔報警拉佢呀?」
麥太:「xxx@@@yyy###~~~……」
麥兜:「哎吔!哎吔!我明喇、我明喇。我以後知點做豬㗎喇,阿媽!」

這會是你想看見的世界嗎?

避孕固然不能依賴安全期,消費保障的靈丹,肯定也不會是冷靜期。

醫學美容 收入合併 精神分裂

為客人創造美麗和自信的外觀,一向是美容師的使命和工作。但近年美容業似乎得到不少「淘金者」垂青,紛紛披甲上陣,殺入美容業領土。當中有看準時機的投資者,亦有與美容業相關的各行業專業人員。

一個行業受到眾人青睞,投身入行,本來是件好事,亦有助推動行業發展;遺憾的是有人「投身不投心,講金不講心。」這些人一方面「強行」進入行業掘金,但另一方面卻不斷以各種不盡不實的言論打擊美容行業,塑造美容業是一個唯利是圖、見錢開眼、胡作非為、無法無天的行業,企圖將美容業形象推往萬丈深淵。這些動作背後的動機是甚麼?還不簡單─有人想說:扮靚是絕對沒問題的,但千萬不要幫襯美容行業啊!

2010 年 6 月 6 日,香港整容外科及醫學美容醫學會「又」召開記者招待會,表示光學美容、注射式美容(如肉毒桿菌、美白針等)愈來愈普遍,然後又引述消費者委員會的數字,表示今年首 4 個月接獲 48 宗有關醫學美容的投訴,是去年全年總數的約 38%(即上升了約 14%),當中光學美容投訴佔 54%(即 26 宗),而注射式美容如肉毒桿菌、美白針等投訴每月平均有 2.75 宗,較去年的每月平均 1.33 宗明顯增加 1 倍云云。他們又認為,由未持有醫生資格的美容師為客人注射,市民或須承擔更高風險,建議政府設立專責管理美容服務方面的特別部門。

會上,發言的那位醫生更直接「屈」美容院是沒良心的。他表示,如果美容院是有良心的,便會轉介客人到真正有經驗的、做得好的,而他們(美容院)只是當生意來做,所以都把客人轉介到那些收得平的、拆佣低的……

我先稍為拆穿這個西洋鏡的一些鬼話,請留意上述有底線的部分。
1. 光學美容、注射式美容愈來愈普遍。
到底有多普遍呢?今年首 4 個月較去年同期增加了多少呢?如果你沒有數據,你憑甚麼說愈來愈普遍呢?抑或是你自己做多了很多就叫普遍呢?
2. 消費者委員會的數字,表示今年首 4 個月接獲 48 宗有關醫學美容的投訴,比較去年全年總數約升了 14%。
道理同上,引致 48 宗投訴的基數是多少呢?即是總共有多少人接受了這些服務然後當中引發了 48 宗投訴呢?如果又冇兩年的基數比較,你又憑甚麼說投訴上升了呢?而同時,你們又有沒有告訴大家這 48 宗投訴大部分都與安全問題無關,反而投訴內容主要與效果、服務質素及推銷手法等有關的呢?這些內容又關你整形醫生咩事呢?
3. 他們(學會)又認為,由未持有醫生資格的美容師為客人注射,市民或須承擔更高風險。
這句說話和「Nelson 又認為,由未持有駕駛汽車資格的醫生駕駛汽車,市民須承擔更高風險。」有甚麼分別呢?問題是你在指控別人之前,是否應該要拿出證據,到底現時是否真的有未持有駕駛汽車資格的醫生駕駛汽車嘛!大佬!
4. 建議政府設立專責管理美容服務方面的特別部門。
你們是否講漏了一句:「同時,這個部門最好由衛生署管理,成員均由醫生出任。」呢?
5. 當生意來做,所以都把客人轉介到那些收得平的、拆佣低的。
請問做生意,找收得平的、拆佣低的有甚麼 Shit 問題呢?你的意思是否說,只要收得貴的、拆佣高的就一定是好的、有道德的,而收得平的就一定是衰的、冇道德的?那麼是否只要我收貴你 1 倍,我便比你叻呢?這又是甚麼 Shit 邏輯呢?還有,醫生幫人打BOTOX、打美白針不是當生意來做是當甚麼呢?你覺得自己在懸壺濟世?
6. 真正有經驗的、做得好的、收得平的、拆佣低的……
的的的的,的甚麼呢?的來的去都不肯講的甚麼!那麼難啟齒就讓我來說吧─的醫生嘛。怕醜便不要做,做了、收了錢便不要怕醜。即是說應該轉介給有經驗的醫生、做得好的醫生和收得貴的醫生嘛。自己都開口說是自己人做的了,籠裡雞作反還要賴給美容師!

好了,開這類 PC 其實有甚麼意義呢?召開這 PC 的人到底心底裡想說甚麼呢?高喊消費者安全的道德口號時,你對提升消費者安全地美容方面作出了甚麼工作呢?除了不斷叫人要幫襯就幫襯你們之外,有沒有計劃、建議怎樣提升你們口中那麼不濟的美容師的水準呢?還是索性直接叫他們交出美容行業給你們算了?

可悲的是,這些絕對不是偶然的、或一時錯手的事情,只要稍為留意,其實有跡可尋。每隔 3、4 年,這種言論就會出現一次─2003 年,有位著名的醫生到立法會跟議員說,讓美容師操作彩光儀器,就等同讓小學生拿手術刀去割盲腸一樣危險;2006 年 4 月,有醫生召開記者會,說注射 PAAG 隆胸、整容引發的毀容悲劇,「聽說」是美容師做的。

我今日問了女兒兩個很 Stupid 的問題,問她這兩個問題好像侮辱了她的智慧,但我又想證實我這個 60 後的老而不和她這個 90 後小學生的認知和理解是否脫了節,最終還是問了。

問題 1:美容師的工作是做甚麼的?
問題 2:醫生的工作是做甚麼的?

答案簡單清楚得不得了,你答我答和他答都會一模一樣。管你擁有律師還是建築師資格,當你在開一輛巴士載客的時候,你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巴士車長,這是誰也不能否定的客觀事實。不要一邊賺美容的錢,一邊嫌棄美容師這身分這麼精神分裂,這樣會影響心理健康的。醫生,歡迎你加入我們的行列,為「客人」扮靚,成為一個真正的─美‧容‧師。

真的一將功成必定就要萬骨枯嗎?真的非要犧牲美容行業的聲譽去承托醫護行業的專業、去成就醫生才可賺扮靚的人的錢嗎?真的沒有共存共贏、分工分利、共同打造香港成為醫學美容勝地的空間嗎?台灣省已在積極地推廣美容旅遊,去開發這個超級龐大的醫學美容市場。我們背靠祖國,其實有語言、地利及信心等多項優勢去爭取國內這方面的大量高消費客群,可惜我們的政府不單連一丁點這方面的政策都沒有,兩個行業又一邊暗渡陳倉,一邊自雙殘殺,果真夠精神分裂。

何不停一停、想一想,與其廝殺爭奪一個小餅,攜手合作去共享一個大蛋糕不是更好嗎?

搵食啫,香港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呢!

Backup 咗未?

最近搬了家,在門前的小小花圃種了一些植物。很貪心,想種植的品種很多,但地方卻很有限,最終(是暫時的最終)仍選種了約十來種。較大棵的有雞蛋花、櫻花、楓樹、桂花、米仔蘭和簕杜鵑,較小的有南瓜、薑、辣椒、菠蘿(買回來吃完後種的)、非洲鳳仙,還有幸運草(一種長有 3 塊葉的野草,是女兒指定要種的。她說如果發現一株長有 4 塊葉的幸運草,便會交上好運云云)和一些其他野草(是刻意留給小貓咪們吃的)。每天回家,不管是早或夜,總愛給花兒樹兒灑灑水、整理雜枝枯葉,甚至摸摸她們。幼苗一天一天長高,看得見、摸得到,感覺實在得很。

今天大家都熱忱於網上虛擬世界活動,當高官、明星都爭相開 Facebook、Twitter、微博等與市民、與粉絲溝通;當同事朋友耕田種花、養貓養狗養豬養牛都可在網上開心農場進行;甚至連做愛對象都可從網上尋得,我還在澆水除草,難道我真的愈來愈 Out、已與時代脫節、已慢慢地變成一個「佬」?

我不這樣以為。反而我覺得今天很多人在追逐的東西太虛無,都不是發生在真實世界,也太不 Secure 了。有時甚至會懷疑那些事、那些物,究竟是否真的存在過。今天愈來愈多東西都被電子化、數碼化。照片沒有了菲林、聽歌沒有了唱片、情信沒有了信紙和情人的筆跡、溝通亦毋須見面。所有東西都化成數據,所有東西都存在電腦,只要儲存的媒體壞了,一切亦隨之灰飛煙滅。

看過一篇文章,正是探討現時以電子方式的儲存太虛、太不安全了,最終發展應該會回到基本,以固態物理形式記錄。即是把現時記錄在光碟或硬盤上的、電腦程式懂得辨別的二進制的 01010001 等編碼資料直接 Physically 地微刻在堅硬的固體上(就像用筆在紙上寫字一樣),不怕水、不怕火、不怕跌,更不怕讀寫間突然停電(別擔心刻 100 齣電影、1,000 首歌、10,000 張相須要刻在多大體積的物體上。話明是未來的微刻,當然是很微很微的,估計把你一生人所需的、很有用的、頗有用的、可有可無的、無無謂謂的資料全部刻起來,所需體積都不會超過一粒骰仔般大小)。

那有甚麼分別?分別可大了,現時使用磁或電的記錄方式,其實是很容易在人為或意外的情況下被清洗或破壞掉而永遠無法再讀取的。那種痛苦,相信曾經試過電腦硬盤損壞而無法救回資料的朋友(例如我)都會略知一二。說略知當中痛苦一二是相對未來而言的,因為我們現時掉失了資料固然痛苦,那些可能是你所有的電郵、是你工作了不知多少個晝夜的工作報告和計劃書,甚至是公司過去數年的帳目,但這些都不是無可挽救的,或許可花時間重新再做過。但當我們漸漸地把所有東西都以電子方式儲存,若一天失去的是你至愛的、已去世的人與你一生人中的所有合照呢?又或者是銀行電腦儲存器損壞而失去了你畢生積蓄的存款資料呢?甚至是政府電腦儲存器損壞而失去了所有市民的身分的資料、罪犯紀錄和啟動防衛武器所需的資料等呢?那種嚴重性比起你家中或辦公室死了隻 Hard disk 又豈止千百倍。

你認為我是危言聳聽嗎?你真的那麼信任現今科技不會出亂子嗎?坦白一點,其實你真的很認識、很了解現今科技的可靠性和缺點嗎?否則你為甚麼願意把所有東西都架構於其上呢?有人馬上會反駁說:人家政府、銀行,甚至每一個人,都可以作資料備份 (Backup) 以防閃失,那又何須杞人憂天呢?沒錯,在未有一種永久而安全的儲存媒體面世前,不斷把資料 Backup backup backup,是現時我們唯一可做的自保方法,但若你以為這樣便萬無一失,那你要不是太過樂觀,便是太過無知了。

值得擔心的並不是我們日常會碰到的損耗和損壞等正常問題,話明日常問題,其實已談不上是甚麼問題了。要擔心的,反而是在我們經驗裡未發生過的,但絕對有可能發生的,但又偏偏不知何時會發生的問題。我在說甚麼?例如太陽風暴吧,有聽過嗎?幾乎所有科學家、天文學家都肯定由太陽日冕噴射出來的太陽風不斷在影響地球。強大的超級太陽離子風暴早晚會來臨一次,當其襲擊地球時,可以破壞地球的一切電子產品、儀器、裝置(當然包括你的硬盤與 USB 手指)。1989 年一次小兒科的太陽風暴,就曾導致加拿大魁北克省 22 小時大停電!很可怕吧!

其實我在說甚麼?其實我是說,人生還是多點真實的過程、多點真實的回憶比較好。電子世界無疑是方便得很,但在應用它的同時,絕不可讓其慢慢取代真實世界的一切。明天起試試,與其整天流連網上世界,何不多點帶自己和小孩到郊外走走,看看、摸摸真正的花鳥魚蟲;與其在 Facebook 開心農場種菜養羊,何不到花墟買盆文竹,到金魚街收養隻巴西龜;與其深宵達旦和「朋友」msn,何不相約出來歡談暢飲。

資料可以 Backup、數據可以 Backup,生活不可以 Backup、回憶無法複製。祝您過的,都是真實、充實的每一天。即使太陽風暴來了,那又何懼?

的香港人

我相信我的命盤上那粒驛馬星一定是很頑皮、很好動的,所以我從小到大都經常搬家,大大話話搬過 12、3 次了。這可不是我的意願或興趣,其實每次都是想安頓下來的,但卻又總會有原因令我要搬家。也絕對不要以為我經常搬家是因為不斷買賣房產,必定是賺了很多錢。只因我命盤上的另一粒星耀太陰,剛好安坐在財帛官。本來太陰主田宅、主房地產強格(尤指豪宅),正坐財帛官應該可從房產得利,奈何同官遇上化忌星,在太陰化忌的力量下,房產交易都總是損手的。次次如是,準確無誤,不由你不信。

完成這篇稿之日,我又搬家了。我不喜歡把「搬家」說成「搬屋」。首先在物理上,我是真的無法搬得動一間屋的;再說,我不單看待我居住的地方是一間屋,我是真的當一個家的。所以搬的是家,不是屋。這有很大分別嗎?是的,是有很大分別的。你沒發覺現今世代「家」的價值和感覺愈來愈輕,但「屋」(物業)的卻愈來愈重嗎?可能有人會說我婆媽,但不知你有沒有過這種經驗,每次搬離舊居時,都會有種依依不捨的感覺(即使新居的環境更好),總會在離開前一遍又一遍地、留戀地察看四周。

大家都不難察覺,一直以來身邊都圍繞很多有關房屋和居住問題的新聞。隨便回顧一些片段─戰後移民潮湧現的寮屋區問題、石硤尾大火後的街邊鐵皮屋、安置火災災民的「鮑寧平房」(1954 年底落成,以當時工務局局長的名字命名)、安置清拆寮屋居民的徙置區、港督麥理浩爵士「十年建屋計劃」(目標於 1973-1982 的 10 年間,為 180 萬香港居民提供合理居住環境的居所)的公屋、董建華的 8 萬 5(這倒是我唯一尊敬董伯伯的有 Guts 政策)、興建高鐵引起的菜園村收地風波、政府通過降低樓齡 50 年以上舊樓強制拍賣的門檻、市民要求政府復建居者有其屋、香港的樓價不斷飆升、青年人控訴無法置業、大多數港人為蝸居奉獻了一生青春、近年國內房價亦不斷飆升,地王不斷湧現,連中央企業也加入搶地,連國家領導人也要多翻提出必須壓抑⋯⋯唉,居住問題隨手拈來,罄竹難書。

安其居,樂其業。本來家庭觀念一向極強的中國人,對土地房產的情意結也同樣地深,自古以來都愛置業購田,所以紫微斗數十二宮中田宅亦佔其一。但從前的人對土地田產的情意是真的想安居樂業,落地生根的,縱然田產價值如何增升,非到死絕境地,不會輕言變賣。所以你才會看到粵語長片中那些賭仔或二世祖敗家仔會對大耳窿說:「呢間係我祖屋嚟㗎,我同你做牛做馬還錢俾你啦,間屋點都唔俾得你㗎!」

但環顧今天,此情不再矣。今天的中國人依然鍾情房產(是土地房產,不是家),故凡只要多中國人聚居之處,房價例必一定飆升,管你是自己家國土地港、澳、台,還是他邦異土澳、紐、加,照樣「投資」如儀;同樣只要有賺頭的,再「生性」的子孫,亦一樣會把居所照賣如儀。從這角度看,房屋已偏離了作為安身之所,和建一個「家」所需的地方的角色,徹徹底底地淪為一種商品。不單只有蓋建房屋的商人把蓋好了的房屋作為商品,而是幾乎全民都把自己擁有的、原本應該用來築建一個家的地方都當為商品待價而沽。當整個社會濃烈地瀰漫著「只要價錢好,有甚麼不能賣?」的價值觀時,那我們又怎樣期望大家會返璞歸真去推行環保呢(只要賺到大把錢,搞垮了地球大不了把 Pandora 星扛下來)?我們又怎樣期望少女們不因為貞操、肉體有價而去援交呢?

最近的情況變得更糟,投機炒賣的風氣已蔓延至死人的家─骨灰龕了。說骨灰龕已很 Humble 了,在政府堅持的高地價政策下,有超過 90% 香港人已不敢奢望死後能有塊墓地讓他們塵歸塵土歸土了,能火化後入「龕」為安已是心滿意足。但今天居然連骨灰龕位都嚴重不足,就絕對是政府的政策超級失誤了。一個這麼成熟先進的社會,人口統計資料準確齊備,正所謂生有數死有量,是完完全全能掌握、能預算每年墓地和骨灰龕需求的。但竟然有人死後 2、3 年仍未能輪候得到那卑微的、不足 1.5 立方呎的骨灰龕位,這是一個甚麼世界?當官的你午夜夢迴,真的能安寢嗎?你不怕千百未能入土為安的先人列隊到你府上遞請願信的嗎?但話說回來,香港人也果真夠乖夠忍耐力,起碼暫時仍未見有人按捺不住,集體把先人骨灰(悄悄話:其實可用代用品權充的)拿到政府總部的大樹下暫時安放供奉,看官爺們怎樣安排「徙置」,還是夠膽叫食環處清理到堆填區了事?

沒錯,買賣房產確令不少人致富,上了車的人當然想房價愈漲愈高永不回落。但當這十多年來樓價翻了數倍,而工資卻幾無寸進的情況下;當很多人都生無安居之所,死無葬身之地,這樣的社會能和諧嗎?矛盾能不深嗎?那些怎樣出賣勞力工作都無法追上樓價的基層市民真的就不值得擁有一個舒適安定的居所嗎?我們真的那麼缺乏土地讓全港市民安居嗎?

幾代香港人其實都顛沛流離,鮮有找到根的感覺。很羨慕以前關德興與石堅叔拍的黃飛鴻電影裡看到的那種「家」,一大籮神主牌高高在上在供奉、守護著,見證一代一代的延續與連繫。雖祖宗已去,但仍是一個「家」每天整整齊齊在一起,要懷念要傾訴要念祖祭宗天天皆可,無須等到清明重陽才到龕堂迫個你死我活。

其實我們也不是一定辦不到的,問題是我們心中想追求的是一個「家」?還是一間又一間能讓你不斷轉手賺錢的「物業」?

年紀漸大,開始明白為甚麼老人家那麼愛返鄉下⋯⋯

你們總是說愛我們,那麼,請用行動來證明

本來今期在寫政府才是把土地囤積居奇,推高樓價,令大部分市民民不聊生的幕後黑手。但一邊寫一邊在 Internet 找資料的時候,不知怎的在一大堆 Search result 中瞥見了一篇印象中很久之前看過的文章(正確應該說是一篇演說)─世界因你而改變《12 歲女孩的傳奇演講》。忽然很想重溫,再嘗試找找網上有沒有這條片可看。拜科技所賜,竟然給我在 Youtube 找到這段 18 年前不知是誰人所拍的珍貴片段。以前只看過這演說的文字版本,深為所動,今次一邊看著錄影片段一邊重看文本,震撼更深。

演說內容所觸及,相比現時香港官僚政客的所作所為引致的─「只不過是」經濟民生的小問題而已,輕重若泰山鴻毛,且來得更刻不容緩,因此決定再一次和大家分享,「小問題」留待下期再談。

我相信有不少讀者可能已從不同渠道看過這演說的各種文字版本,但我建議大家嘗試坐在電腦前面,播著 Youtube 這片段,同時再細讀文字,看 18 年前只有 12 歲的 Severn Cullis-Suzuki 對著一班世界各國的領導人,如何以短短的 6 分鐘去撕破「大人」世界所謂為了下一代、為了未來而去作出所謂「發展」的國王的新衣,比起追看「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有意義得多。

Severn Cullis-Suzuki 幼時曾與父母遊歷亞馬遜河,亦因為這契機,9 歲之齡創立了 ECO (The Environmental Children’s Organization) 環保學習團體。1992 年,Severn Cullis-Suzuki 得知巴西里約熱內盧將召開一項名為「決定自己的未來」的地球環境高峰會議,她認為這個會議小孩更應參加,於是自己存下旅費前赴參與,並成功爭取以「兒童代表」身分在高峰會上發表演講。當年年僅 12 歲的 Severn Cullis-Suzuki 發表了一篇讓大人極度感動的演講,更被喻為「里約的傳說演講」,在全球廣為流傳。以下是演說的中文版本文字,是我從網絡上摘取其他人的翻譯稍作編輯過的。這片段一定要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2g473JWAEg&feature=player_embedded

大家好,我是 Severn Suzuki,代表 ECO 發言。ECO (Environmental Children’s Organization)是兒童環保團體,我們是一群 12-13 歲的加拿大兒童團體,為了改變世界的現狀而努力。我們自籌旅費,從加拿大來到巴西,經歷 5,000 里的旅程,只為了告訴各位大人們,必須改變現在的世界。

今天我來到這裡,沒有隱瞞任何動機─我是為了自己的未來而奮鬥。失去自己的未來,跟選舉落敗和股票慘跌是不能一概而論的。

我在此要說的內容,是為了所有活在未來的孩子,是為了世界上那些飽受飢餓之苦卻無人關心的孩子們,是為了已無路可走而死亡殆盡的無數動物。

今天,我會怕站在太陽底下,因為臭氧層有破洞;就連呼吸我都會感到害怕,因為我不知有多少化學物充斥在空氣中。我以前常跟爸爸在我家溫哥華釣魚,直到幾年前發現了得癌症的魚為止;我們幾乎每天都會聽到動植物絕種的消息,牠們永遠不會再活過來了。

我這一生中有個夢想,希望有一天能夠看到一片叢林,裡頭有各種野生動物和許多飛舞的鳥兒、蝴蝶。可是,到了我們的下一代,是不是再也無法擁有這樣的夢想?你們在我這個年紀時,會有我現在要擔心的這樣的問題嗎?

這麼重要的事情,並且事態已如此嚴重,我們人類卻仍然用不以為意的輕鬆態度來面對。我只是個小孩,坦白說,不知道該如何挽救這個危機。可是,希望你們大人能夠明白,即使是你們也無法解決!

你們不知道,該如何填補臭氧層的破洞吧?你們不知道,該如何讓鮭魚重回變成死水的河川吧?你們不知道,該如何才能讓絕種的動物復活吧?還有,現在已經變成沙漠的地方,你們也不知道該如何再造成森林吧?如果你們不知道該如何恢復,請求你們,別再繼續破壞下去吧!

在座當中,你或許是政府官員、企業家或團體的代表,相信還有媒體人士和政治家,但事實上,你們也是別人的母親、父親、姐妹、兄弟、叔叔伯伯、阿姨嬸嬸,而同時你們每個人同樣也都是為人子女吧!

我是個孩子,但我知道在場的每個人,都是同一個大家庭的一員。我們是一個擁有 50 億以上人口的大家庭;不,應該說是個由 3,000 萬種生物所構成的家庭。無論國界與各國政府如何將我們區隔,這一點仍然不會改變。雖然我是個孩子,但是我明白,大家既身為這個大家庭的一員,就必須為單一的目標團結行動。

我很憤怒,但我卻沒有迷失自己;雖然我害怕,可我不害怕把自己的感受傳達給全世界。

在我的國家,我們浪費了許多東西。購買,然後丟棄、然後再購買,再丟棄、再購買,再丟棄。這樣浪費物資的國家,根本無法將資源分享給貧困有需要的國家,即使我們的物資已充裕得過剩,我們卻不願意分享,害怕失去自己手中的資產。在加拿大的我們,享有充裕的飲食與和居家生活,我們有手錶、有腳踏車、有電腦、有電視⋯⋯要數遍我們所擁有的東西,大概要花上兩天!

兩天前,我們在這裡(巴西)遇到一群無家可歸的流浪兒童,其中有個孩子的說話讓我很驚訝,他說:「我真想變成富有。如果我有錢的話,我要給所有無家可歸的孩子們食物、衣服、藥品、房子,以及愛與溫暖。」

一個一無所有的流浪孩子,都會想到、會願意與人互相分享,為甚麼已擁有一切的我們,仍要這麼的貪婪?這些不幸的孩子們年紀都和我相仿,令我無法忘懷。我們只是出生在不同的地方,卻有著如此天差地別的人生。我可能也會是住在里約貧民窟的孩子之一,或是索馬利亞的飢餓兒童、中東戰爭的犧牲者,又或許是在印度當乞丐。

我雖然還是孩子,但我很清楚,如果我們把花在戰爭上的錢,全部用來解決貧窮與環境問題,地球會是多麼美麗的一個星球!

在學校,即使在幼稚園,你們都已告訴我們要如何遵守規範;你們教導我們不要互相爭執、要以溝通的方式共同解決問題、要尊重他人、弄亂的東西要自己整理、不隨便傷害其他生物、要相互分享,並不該貪得無厭。但是,你們又為甚麼做出這些教我們不要去做的事呢?

請不要忘記,你們為甚麼要來參加這場會議;還有,是為了誰而這麼做?都是為了你們的孩子,也就是我們。你們將決定我們小孩子要在怎麼樣的世界裡成長。父母總愛告訴孩子,「一切都會順利妥當的」、「又不是世界末日」,又或是「我們已經盡力而為了」,但我不認為今天大人們還能再用這種話來告誡小孩了。你們究竟真的有將孩子的未來放在首要考慮嗎?

我父親經常告訴我:「你的價值是以你所做的事,而不是以你所說的話來決定的。」可是,我卻為了你們大人的所作所為而在夜裡哭泣。

你們總是說愛我們,那麼,請用行動來證明。

謝謝。

誰能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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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改革,年青人從來都激情、從來都義無反顧、從來都樂意站到最前。因為⋯⋯只有他們激得起、只有他們才敢憤怒。憤怒也要敢的嗎?是,要的!你敢向老闆憤怒嗎?你敢向客戶憤怒嗎?你敢向女朋友憤怒嗎?甚至有多少人敢向兒子憤怒?

道理很簡單,只是沒幾多個人敢去面對、敢去承認─因為我們都是既得利益者,都沒勇氣去承受激過之後、憤怒過之後可能帶來的後果。怕會得罪老闆而掉了工作(其實老闆有時也會怕得罪員工的)、怕會得罪客人而失去生意、怕會得罪女友而失去一段關係、怕會得罪權貴而失去一個將來或許他會幫助自己的機會,今天連美國都會怕得罪中國而失去龐大的商機。說白了就是不捨得失去、不捨得放棄已建立的、已經得到的甚至只是可能會得到的東西。於是我們妥協了,於是知道你會怕、會妥協的人便夠膽更放肆,更不用理會你滿不滿意了。

人愈大,手上拿著愈多,愈容易令我們妥協。那誰會最捨得呢?自然是手上最少東西的年青人最捨得了。不是年青人的人格格外高尚,只是他們被污染的程度較輕;不是年青人的胸懷特別廣闊、特別捨得,只是他們已得到的、已累積到的本來就是最少。這都是現實,都是簡單邏輯,一點都不難理解。真正的革命家、真正的精神領袖,本來就是寥寥可數的。但年青人的角色卻因此顯得更重要,正因他們沒太多失去既得的顧慮,相對沒甚麼不捨得,便更可以義無反顧地去控訴不公義、去推動變革、去追尋更理想的國度。這亦解釋了為甚麼每一代都有原本不識愁滋味的年青人拋開高床軟枕走到街上去吶喊、去抗爭。看當年的五四運動、保釣運動、六七暴動、反貪污捉葛柏和六四學運等,哪個拋頭顱灑熱血的年青人為的是個人利益?再看今天爭取保衛天星和皇后碼頭等文化保育議題和所謂抗爭,實屬小兒科而已。

133 和 134 期編者話,我還在慨嘆今天的教育政策、社會價值觀和政府施政方針,拿甚麼可再叫當下的年青人去奮鬥。誰料言猶在耳便跌了眼鏡,因為興建高鐵和遷拆菜園村風波所引起的爭論,吸引了一班香港青年的關注,這班被稱為 80 後的青年積極表達他們的見解,提出他們的訴求,以苦行和斷食去喚起公眾和當權者關注,以不涉自身利益的身分協助爭取保留菜園村。儘管有人說其實是菜園村村民貪得無厭;有人說菜園村已被利用為政治工具;有人說這些 80 後熱情有餘,理性不足,甚至批評為冇腦。儘管如此,我仍是非常樂意跌這副眼鏡,我仍是非常渴望看到更多這樣的年青人站出來。即使(只是假設)他們的想法是錯的、做法是錯的,那又如何?誰沒有錯過?哪個政治人物沒錯過?哪個領導人沒錯過?錯不錯很重要嗎?有干係嗎?

我們常口口聲聲說年青人是社會的棟樑、是未來的主人翁,你寧可滿街沒主見的、無所謂的、沒理想的、事事不關心的電車男主人翁,還是那種仍懂得呼喊的、會抱打不平的、會為不公義心痛落淚的、敢嘗試以身軀和血去推動改革的熱血棟樑呢?

當今天我們叫喊和哭泣都需要很大勇氣的時候,當公義其實在我們心中都有個價的時候,當搞革命都要在在計算成本效益的時候,當經濟發展變得大於一切的時候,唯有寄望每一代年青人的純真呼喊聲,能延續沉睡在各人內心那奄奄一息的火種吧。

所謂「天真無邪」。真的,要天真才會無邪的,要天真才會不加過濾以良知去判別是非,才會有勇氣不顧一切去追尋心中的理想世界。你、你、你、你和我和他早就變得現實、變得功利、變得一點都不天真了,太多考慮、太多顧忌了,即是早就已或多或少變邪了,離「正」也愈來愈遠了。所以,我們會逃避說革命不是我們這類人搞的。今天的地球,還剩多少 Pandora?還有幾個 Avatar?所以,難得香港還有一批天真的 80 後生物,實在應該多加珍惜才是。

借我精神領袖 家駒一曲,與我們無邪的青年互勉,和懷緬我們一班中坑的那些⋯⋯《逝去日子》

可否再繼續發著青春夢 不知道光陰飛縱
道理沒法聽懂 一再落泊街中

十個美夢蓋過了天空 溫馨的愛滲透了微風
熱愛競逐每秒每分鐘 輕輕一笑挫折再用功

逝去日子 經過多少
逝去日子 打算是多麼遠

不知道努力向上闖不斷 可否會衝開波折
步履沒法歇止 失意又再開始

十個美夢哪裡去追蹤 溫馨的愛哪日會落空
面對抉擇背向了初衷 不經不覺世故已學懂

逝去日子 經過多少
逝去日子 打算是多麼遠

逝去日子 擁有多少
逝去日子 失去是否改變

過年點算 點算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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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過年了,終於能和像連了體的寫字檯稍事分割幾天,終於可以暫時 Off 了腦袋中的業績、Shut down 人際關係、Ignore 開會日程和甚麼條例,徹徹底底的消失一陣子,即使就只那一陣子。

忙了整年,難得幾天假期,你有沒有抽空和自己說說話?

向其他人交代了一整年,有沒有向自己交代一下,看看與期望中的自己,到底走了多少樣?

歲晚收爐,是時候梳理一下過去一年的心路。我的方法很簡單,看看曾經寫了些甚麼。

有人問我為何寫的總是那麼憤世嫉俗。都幾十歲人了,我當然明白現實和理想世界會有差距,只是很難接受每天生活和面對的,會與小時侯父母教的、書本上學的、老師灌輸的,原來會有那麼大的差距,且日益擴大。人本來都該有的素養:禮、義、廉、恥、責任、義務、關心、愛心、包容、量度、寬恕、知足、適可而止⋯⋯難道所有都是用來騙小孩的嗎?會憤怒,因為我看到⋯⋯

當 父母愈來愈疼愛子女時 孩子卻愈來愈不懂得長大
當 愈來愈多教育經費時 文化卻愈來愈沒落
當 情人節愈來愈多人送花時 離婚的人卻愈來愈多
當 居住得愈來愈擁擠時 認識的鄰居卻愈來愈少
當 購物消費愈來愈瘋狂時 開心的效果愈來愈短暫
當 愈來愈多人以為可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時 卻愈來愈多人像機械人般排隊做著相同的事
當 有愈來愈多的法例定立時 管治卻愈來愈混帳
當 香港愈來愈多人從政時 政治環境卻愈來愈烏煙瘴氣
當 愈來愈多的家居用品時 家(地球)卻愈來愈不適合居住

我看不順眼的,難道大家都看不到嗎?還是我太敏感了,那些根本不是問題?

廣告上說護膚品能留住青春,但只有夢想才可讓你真正不老!
人終會老去,但人的心可以不老、理想可以不去!
香港美容的雜誌會過期,但香港美容的編者話不會過期!

有些朋友說我像美容界的長毛,很憤怒、很激。其實我的「毛」不十分長,也沒長毛激得那麼義無反顧。我只是想,有許多事情可能大家都未必敢做,但係⋯⋯講吓都得啩?

祝大家在新一年
「敢作敢為」!

年尾二、三事

在美容行業久了,同業賞面,常邀請出席各大小活動,行業的百態算見過不少,其中有一種令我最有感動的。

話說最近與一家相識於相互創業初期的公司(客戶)「重逢」─中間不知出了啥亂事兒,有好一段日子沒怎樣往來。近日重逢,正值她們碰上些困難事,卻讓我又一次重拾那感動的情景。做人也好、做生意也好,最好當然是順頭順境、路路暢通。但人生從來就不可能會是這樣一回事,遇上挫折幾乎是必然的,這點你我皆知。

我不是心理變態見到人家遇上困難挫折便會開心感動。讓我感動的不單是她們沒有因遇上困難而放棄(放棄了,我們便少了一個客戶喇 :p),更讓我感動的是讓她們繼續下去和克服困難的最大動力,原來是來自她們一群客戶的支持和鼓勵。事業的價值其實不單在成功之後去享受果實,也在於體驗奮鬥過程中同伴(包括所有支持你的人)與你並肩作戰的那些可歌可泣日子。

常言無商不奸、無奸不商,賣與買雙方更常站於對立面,為維護各自利益而爭取、而自我保護。因此能擁有長期客戶,進而發展至互相關心、支持,甚而成為好朋友的公司,不管她賺錢是多是少,單就這一項經已是大成就了。因為促使這種遠遠地超越買賣關係昇華的,是兩種必不可少的元素─真誠與信任。你以為人人都會擁有這些人性的優點嗎?

且看看一件「人家」的事⋯⋯
上月某日,消費者委員會揭發電訊公司聯同所謂「資訊供應商」透過濫發手機短訊、濫收費用,過分者甚至收取用戶過萬元短訊費,引發大量有相同遭遇的市民致電電台斥罵。更揭露不少市民曾向電訊管理局投訴有關遭遇但卻不獲理會,讓這些蠱惑商人猶如搶錢般經營卻「無王管」。事件驚動曾特首,即時責成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跟進,電訊管理局急召 5 大電訊商開會,同意 1 個月內完成制定 4 項自願性業務守則云云⋯⋯。

再看看一件「自家」的事⋯⋯
同日,我接手處理一宗消費者對美容院的投訴。消費者指在美容院以銀行提款卡 (EPS) 購買服務時(服務還未做的),沒注意職員在商議好的消費金額上多按了一個 “0″,便輸入了密碼,在美容院開出收據時才發現銀碼不對。原本預算數千元的消費卻被提取了數萬元現金。她在現場即時要求取消有關交易卻不獲美容院接納,於是向我們求助。我嘗試介入調停,希望化解糾紛─我建議既然美容院尚未提供任何服務,是否可考慮按消費者意願取消交易或將交易更正為消費者原先願意消費的金額,讓消費者在自願和樂意的情況下消費呢?但換來的回應卻是「不可能!若她(消費者)不願意,又怎會肯在交易時輸入密碼呢?很明顯她是自願的!若取消或更改交易,我們豈不是損失了幾萬元?至於為何她(消費者)會在看到收據時馬上要求取消交易,那是她的個人問題,我們不知道。」⋯⋯

消費者已分別向警方及消委會求助,事情可能會像濫發手機短訊事件般鬧大,也可能會無可奈何。會怎發展下去,我不知道。

2010 年剛開始,借佛家故事一則和大家分享。希望我們這個在世界上人與人接觸最親密的行業,人人都以真誠待客,讓每個客人都對美容業充滿信任;希望我們除了能讓每個客人漂亮地步出美容院外,也能讓每個客人笑著步出美容院。

不過一念間
兩個不如意的年輕人,一起去拜望師父:「師父,我們在辦公室被欺負,太痛苦了,求你開示,我們是不是該辭掉工作。」兩個人一起問。

師父閉著眼睛,隔半天,吐出 5 個字:「不過一碗飯。」就揮揮手,示意年輕人退下了。

才回到公司,一個人就遞上辭呈,回家種田,另一個卻沒動。

日子真快,轉眼 10 年過去。回家種田的,以現代方法經營,加上品種改良,居然成了農業專家。另一個留在公司裡的,也不差。他忍著氣、努力學,漸漸受到器重,已經成為經理。

有一天兩個人遇上了。農業專家說:「奇怪,師父給我們同樣『不過一碗飯』這 5 個字,我一聽就懂了,不過一碗飯嘛!日子有甚麼難過?何必硬呆在公司?所以辭職。你當時為甚麼沒聽師父的話呢?」

「我聽了啊!」那經理笑道,「師父說『不過一碗飯』,所以不管多受氣、多勞累,我只要想『不過為了混碗飯吃』;老闆說甚麼是甚麼,少賭氣、少計較,就成了。師父不是這個意思嗎?」

兩個人又去請教師父。師父已經很老了,仍然閉著眼睛,老半天答了 5 個字:「不過一念間。」然後,揮揮手⋯⋯

生意和工作,不過是人生道路的一些過程,人生道路還有很多很多的其他過程。但所有我們走過的道路,都會留下我們的足印痕跡。有時在一念間,不同人選擇了不同的道路,因此也留下了不同的足印。你會希望在人生道路上留下怎樣的足印?有人會掘盡心思、無所不用其極,雖賺得家財千億、腰纏萬貫,但卻受人唾罵;有人會以誠相待、以客為先,只賺該賺的、合理的利潤,賺的可能不太多,但換來尊重和認同。成就、滿足、價值,人人的定義不同、標準不同,就看你怎看待。

你想要開心,也不一定要做奸商的。賺得那麼盡,真的全嚥得下嗎?

祝福大家日日安樂自在。

不要搶佔 道德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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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10 月)消費者委員會表示,今年頭 9 個月收到不良營商手法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大增五成,達 3,000 多宗(不計算雷曼迷債個案),當中包括收費電視、旅遊會籍、纖體療程和美容等服務。同時更透露政府正計劃修訂《商品說明條例》,研究將服務業亦納入規管範圍,相信可望下年度提交草案進行立法程序。但由於立法需時,消委會建議在新例落實之前,有關業界最好能自行制定消費冷靜期,讓已付費購買服務的消費者有足夠時間去考慮所購買的服務是否適合自己。

其實消委會於「放風」之前,已相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和美容界進行非正式會議(我不知其他界別有沒有進行會議),商討由業界自行推出冷靜期事宜。當時分別有來自多個美容協會的代表出席,大家雖對政府暗示「我們不乖乖自己做點工夫便會落重藥」的態度有所擔憂,但面對要自行為業界制定消費冷靜期,則仍是議論紛紛,莫衷一是的。至於後來消委會總幹事在一電台節目中高調地表示美容業正面回應消費冷靜期,更有建議訂立 7 天冷靜期一事,又已是另一個故事了。

坦白說,在美容界推行消費冷靜期一事,在業界根本未有足夠及廣泛的討論。有個別經營者的手法過了火位/出了問題,那就是預繳式服務引致的嗎?為甚麼解決方法就是推出冷靜期?冷靜期能解決當中甚麼問題?推出冷靜期誰會得到好處?好處有多大?誰又會受影響?影響有多大?好處多還是壞處多?冷靜期該多長?為甚麼是 1 天? 7 天?為何不是 3 天?不是 11 天?整個程序如何執行?冷靜期內退款的手續又如何?全數退,還是退多少?誰去監管?誰會參加?不參加會被罰嗎?還是參加了就等同好人,不參與就被 Label 成奸商?

以上的問題有人和你商討過嗎?甚或已有答案了嗎?如果沒有,你認為這就站出來向消費者喊「美容業有多少天的消費冷靜期了」會帶來甚麼後果呢?我腦海中馬上想到的後果只有兩個字─混亂。而這混亂的後果又會由誰去承擔呢?當然是美容服務的經營者了。

一向不贊成做未經深思熟慮的事情(一些純由生理反應或感性主導的事情例外)。可能有人會說可一邊做一邊修正,反正世上沒有完美的方案。若果那是你個人的事、你自家公司的事,你可以這樣說、這樣試。因為自作然後自受,是沒人管得了的。但現在可不是,當後果不是自己獨自承擔時,便更須三思而後行了,即使不可能等到想出完美的方案,最起碼也應探求到正確的方案。有沒有想過到底急著推出冷靜期的動機是甚麼呢?

一連帶出了一大堆問題,我自己也未完全想通想透,不敢妄下結論說設冷靜期是對是錯,但認為有幾個原則和基礎性的問題值得和大家探討。

1. 甚麼是冷靜期?或是說為甚麼需要冷靜期?我的理解是當一個人可能會在不太冷靜時作出了一個長遠或重大的決定(或採購);又或者是無法在短時間內對所作的重大或長遠決定的內容達至充分了解,但當時又必須作出決定,所以最好便是在作出決定之後,仍給予適當的時間讓其再考慮、研究清楚(即是給予一個反悔的機會)。不過所謂重大,不一定是以金錢來衡量的。所以買部幾十萬的車沒有冷靜期,買份月供幾百元的保險有冷靜期;買一層一千幾百萬的樓沒有冷靜期,但花一千幾百辦離婚就有冷靜期。「稍為」明白了冷靜期,再看看在美容行業消費的產品和服務,內容難理解嗎?決定重大嗎?影響深遠嗎?都想好了,再來思考是否該制定冷靜期也不遲。

2. 冷靜期能解決消費者遇到的不良經營手法嗎?近年較常見針對美容界的投訴有:預付費用後經常未能成功預約時間獲取服務、與纖體公司簽訂的合約有不公平條款、美容院結業引致損失預繳款項、被長時間游說和以高壓手法迫使購買療程等。冷靜期除了在最後一種情況能讓消費者在「脫身」後要求取消之前在不情願情況下所購買的服務外,對於其他問題都是無甚幫助的。遇著不良的營商者,你定 7 天冷靜期嗎?頭 7 天保證讓你成功預約,過後才發作又何妨;遇上美容院倒閉,冷靜期更是無能為力,難道叫倒閉了的美容院重新起來,等所有客人都過了冷靜期再執過笠嗎?至於那些古怪合約,牽涉的是法律知識、邏輯思考的問題,不成以後要強制美容服務合約須由雙方獨立律師代表簽署不成?

3. 加入了冷靜期的美容院就是好美容院嗎?這個問題等同問奸商引入了冷靜期就不奸了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答案簡單不過了。反而值得關注的是,這會不會反而令消費者有錯誤的理解?更易誤信奸商?

4. 沒有了預繳式美容消費,是否就萬事大吉呢?顯然不大可能。預繳式消費只是一種形式,這形式能於行業持久運作,甚至演變成 Normal practice,已代表其在供求雙方得到一定的接受與肯定。形式本身不會忽然出了問題,出問題的是個別執行這形式的人。

到底甚麼該管?甚麼不該管?甚麼人該管?甚麼人該因為一小撮人該管而該陪葬?是否都要想清楚?至於如何執行、冷靜期該多長,那都已是後話了。

佔領道德高地、呼喊保障消費者,頭上不錯是容易出現光環,但在這高地的下面,又會是誰的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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